2019年9月2日 星期一

寶寶乘坐汽車,使用安全座椅須知

兒童汽車安全椅須知

運輸事故傷害是台灣兒童及青少年生命安全之巨大威脅。我國 2017 年兒少因傷害死亡者共計 327 人,其中因運輸事故死亡者達 132 人之多。近年運輸事故死亡率雖已下降,但是對於兒童運輸事故傷害防治仍有很大的改善空間。對於兒童汽車安全椅之使用及機車安全,兒科醫學會參酌國內狀況、內政部規定和國際最近資料,提出以下建議:
  1. 新生兒出生後即應開始使用兒童汽車安全座椅,並選用通過標準檢驗局認證的產品。
  2. 嬰兒和幼兒應使用面朝後方之後向式汽車安全座椅,直到他們達到座椅設計容許的最高重量或高度;大多數的後向式汽車安全座椅可使用至兩歲或以上提籃式兒童安全座椅安全性不如後向式,不鼓勵使用
  3. 當幼童改為使用面向前方之前向式幼童用汽車安全座椅時,應盡可能使用到他們達到座椅能用的最高重量或高度;許多安全座椅可供兒童使用至30公斤或以上。
  4. 安全帶必須調緊確認扣住,且緊貼孩子胸部。安全椅一定要確定用安全帶緊緊固定在座椅上,不論如何用力搖晃也不會左右/前後晃動超過2.5公分,且絕對不能放在前面副駕駛座。後座中間是最安全的地方。
  5. 當身高或體重超過幼童用安全椅的最高限制時,他們應該使用坐墊式的兒童輔助座椅,直到他們可以妥適使用三點式安全帶為止;通常是當身高達到至少145 公分8到12 歲時。

  6. 當孩子們年紀跟體型足夠大到使用車輛安全帶時,所有13 歲以下的兒童都應坐於車輛後座,並妥適使用安全帶。
  7. 兒童搭乘機車具高度危險性,從安全考量兒童不應乘坐機車,萬不得已搭乘時必須戴適合該孩童頭部大小的安全帽,慢速行駛,且絕不可以超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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